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蓝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燃料乙醇项目
项目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龙镇240通道区域贸易加工园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11200m2,建筑面积12860.9m2,为年产5万吨燃料乙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其中给水工程与厂区相距约4.5km,给水工程占地面积833.6m2,建筑面积约266.5m2,取水规模为300m3/h。整个项目包括主体工程(木薯干粉碎车间及原料库、液化糖化生产装置、发酵生产装置、蒸馏生产装置、酒糟处理装置等)、辅助工程(原辅材料库、成品罐区及泵房、泡沫罐房综合楼、门卫及地磅房、值班宿舍、中心化验室、机修车间等)、公用工程(锅炉房、给排水工程、变配电系统、制冷系统等)及环保工程(污水处理站等)。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双版纳蓝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电话:15331771566
三、拟采用环保措施
该项目为年产5万吨燃料乙醇项目,项目厂区现已建设完成,项目拟从厂区北侧约4.5m的南阿河取水、排水,给排水工程目前未开工建设,排水管网与给水管网平行布置,排水口位于取水口下游,给排水管道由厂区至曼景康村寨北侧的南阿河河岸,总长4.74km米。给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短期不利影响。拟通过采取设置边界围挡、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设声屏障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和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将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锅炉废气、粉碎粉尘、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生产噪声。
(一)废气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发酵尾气经洗涤、干燥、净化、液化等工序,回收的液态二氧化碳外售,少量乙醇、不冷凝气体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后,通过高50m、出口内径为1.2m的烟囱高空排放;粉碎车间产生的粉尘进入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湿酒糟干燥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输送至锅炉房作为锅炉燃料使用。
(二)废水污染:项目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工艺废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生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管网重力自流排入南阿河。
(三)固废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酒糟经压滤、烘干后供锅炉作为燃料燃烧;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营运期机械设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修,并负责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实验室产生的废试剂(包括空瓶)等危险废物,由厂区相关人员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固定的暂存站或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厂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进行集中处理。
(四)噪声污染:项目在易产生噪声的集中控制室采用双道门、双层窗,并选用吸音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屋顶拟设吸音吊顶;采用减震平顶、内壁、地板等;在易产生振动部位设置防震垫,噪声区尽量远离生活区、办公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