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叶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农经〔2014〕252号文下达,工程实施方案由平发改农经〔2014]〕2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配套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解决叶县12个乡(镇、办)33个行政村和12所学校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农村人口5.3862万人,学校师生1.38万人。
2.2建设内容:本次饮水安全项目需新建饮水工程22处,其中新建集中供水水厂1处,供水站18处,学校供水工程3处。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第1至第12标段):70日历天
货物标(第13至第21标段):达到招标人要求
打井工程(第22、第23标段):45日历天
监理标(第24标):15个月(含保修期12个月)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4个标段。其中施工14个标段,货物标9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1标段:洪庄杨水厂院内土建工程;
第2标段:洪东、洪西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3标段:张集、河北高、白庄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4标段:王湾、刘疙瘩营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5标段:耿湾、后棠、北庞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6标段:邓李、后邓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7标段:许庄、杜杨、三里湾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8标段:前崔、王店、谷东、谷西、韩桥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9标段:辛店、菜屯、文寨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10标段:辛庄、北水城、高道士、叶邑叶公中学、叶邑孟庄学校、常村实验学校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11标:曹王、下马、郑庄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12标:西南拐、西北拐、东北拐、东南拐土建工程、管道安装、架电;
第13标段:第1标段、2标段、3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14标段:第4标段、5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15标段:第6标段、7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16标段:第8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17标段:第9标、10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18标段:第11标、12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管网配件等材料;
第19标段:以上单村、联村及学校的水表,消毒设备及安装;
第20标段:洪庄杨水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安装;
第21标段:以上单村、联村及学校泵、罐设备及安装;
第22标段:水源井工程;
第23标段:水源井工程;
第24标段:上述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及伴随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2、3、4、5、6、7、8、9、10、11、12标段(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第13、14、15、16、17、18标段(管材):
(1)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管材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具有生产Φ200(含Φ200)以下所有规格口径管材及配件的能力;(3)201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第19标段(水表及消毒设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水表生产厂家同时具有滴水计数生产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第20标段(水厂机电及自动化设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之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
第21标段(供水站机电设备-泵、罐):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2)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压力容器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第22、23标段(水源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2)具有水井凿井施工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需具有岗位证,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 )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第24标段(监理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11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任职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6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施工标段、管材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并公示。
3.3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对相同专业工程最多投报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和符合“3.1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需齐全且可查询)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到平顶山市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铁成企业管理8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付女士
电话:0375-6113992
行政监督机构: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电话:0375-259602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371-65585906、18838293109
传真:0371-65585906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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