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海通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地址: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项目概况:年产15万立方米建筑用碎石。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齐齐哈尔市海通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总
电话:13069683505
三、拟采用环保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采取湿式作业方式;对采场、工业场地、道路实施洒水降尘措施;爆破方式采用控制爆破,控制用药量,减少扬尘量和爆破废气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运输车辆应低速匀速行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以防止石料泼洒加重运输扬尘污染等;加强绿化以减少扬尘的扩散面积。
2、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临时排土场、表土堆场淋滤水通过截、排水沟及拦挡措施后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实施一天一班的工作制度,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机械设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破碎机、筛分机安装减振垫、隔板;运输车辆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且将矿石运输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施工人员佩戴耳塞;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爆破员进行操作,爆破作业时必须向所有人员明确警戒范围等。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废土石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内,部分用于采矿区回填,其它作为筑路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表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内,全部用于绿化覆土;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截排水沟,表土场及临时堆土场设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拦挡措施。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政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确保采石场生产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毁灭的破坏;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完善环境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对于采石场开采破坏的植被,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加强生态环境意识宣传,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素质;加强建设项目“三废”管理,在重视生产的同时,要做好废弃物的处理配套工程和职工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职工自身健康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