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垃圾收集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收集车政府采购
二、项目预算:
189.6万元。
三、采购数量:
12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须经社保机构盖章生效);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并通过国家3C认证,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证明资料的有效期在报名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一律从网上下载,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载文件名为“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收集车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4售价: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5.5按浏政办发[2012]14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必须在《浏阳日报》发布采购信息,费用为5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阳大道商会大厦4楼)。
6.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壹万捌仟元整。
7.2缴纳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账户。
7.3缴纳帐号:
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帐号:8000 9343 9611 011
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监督电话:0731-83601093 0731-83601371
退还投标保证金电话:0731-83601365
7.4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下午2时30分(含)(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浏阳市金沙南路426附一号
电话:13574803349 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
联系人:邓玲 电话:0731-8371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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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