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4年五莲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环保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五莲县环保局
联系人:逄金荣
联系电话:0633-5233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宜霖、孙国栋、申欣、陈勇
联系电话:0633-7891686(传真)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2014年五莲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3.2 项目编号:SDDC0432014
3.3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1
工程名称: 处理规模(m 3 /d) 数量
潮河镇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100t/d 1
街头镇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100t/d 2
松柏镇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120t/d 1
标段:2
工程名称: 处理规模(m 3 /d) 数量
于里镇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100t/d 1
300t/d 1
叩官镇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100t/d 2
标段:3
工程名称: 处理规模(m 3 /d) 数量
风管委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100t/d 2
50t/d 2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同时投标多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合订为一本,分标段分别报价。
3.4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设备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 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4.3 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污水处理类内容;若为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4.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统一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4.5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5.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4 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污水处理类内容;若为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规定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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