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弄里、杨家场、姚家、塘坊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为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策补助及自筹 (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
2.2 建设规模:主要收集民丰9 组(弄里),民丰 8 组(杨家场),建丰2 、3 、4 组(姚家、塘坊里),共计159 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废水,主要包括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衣板清洗废水。
2.3 合同估算价:约197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弄里、杨家场、姚家、塘坊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 年9 月24 日至2014 年9 月26 日(公休日除外) ,每日上午8 :30 时至11 :00 时,下午14 :00 时至16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道金汇大厦B 座11 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 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 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5. 嘉兴市外企业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袁花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海宁市袁花镇消防大队旁新村镇建设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投标邀请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平台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平台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袁花镇双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海宁市袁花镇双丰村
邮编:314416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96732208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 号金汇大厦B 座11 楼
邮编:3144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73-87238807
传真:0573-8723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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