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4】91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津市市李家铺梁家坪镇、棠华乡岳山村、白衣镇敬老院、渡口镇生态农庄。
2.3 规模:津市市李家铺梁家坪镇30+25t/d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棠华乡岳山村150t/d生活污水处理、白衣镇敬老院30t/d生活污水处理、渡口镇生态农庄30t/d生活污水处理。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56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污水收集管道,污水处理系统池,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4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5 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缴纳方式:先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根据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填写的缴纳保证金相关内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入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3日17:00时前 。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户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注:以上四个账户投标人任选一个,转账时须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津市市西毛里湖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 年9 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①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营业执照副本(处于有效期)、组织机构代码证;④资质证书;⑤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⑦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⑧省外环保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⑨业主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到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 ,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答疑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 书面发布方式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10 月14 日上午9 时3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津市市纪委、津市市发改局和津市市环保局监督。津市市纪委:0736-4240110;津市市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6-4213020;津市市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0736-422296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津市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侯主任
电话:1380736658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洞庭西路芙蓉家园A栋809室
联系人:张恂 郑明 谢丹
电话:0736—7278955 7279983
传真:0736-7270766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俊
电话:0736-425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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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