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林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署发改字[2014]9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林区物业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新林区新林镇 ;
项目总投资:3387.81万元;
工程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71吨、日处理垃圾渗滤液30吨、总库容为 62.25万m³、渗滤液处理站与办公及综合用房532.2m²;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10日登录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五、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10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27030120540000009,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交纳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14时30分,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4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林区物业管理处
联系人:彭彦军
电 话:13555086926
招标代理机构:大兴安岭华信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事务所
联系人:高凤华
联系电话:0457-212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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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