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石台县大演乡人民政府太阳能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内容:玻璃钢地埋式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式污水处理成套设备
1.规格:玻璃钢地埋式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式,日处理能力30吨/日;
2.水解酸化+厌氧生物过滤处理工艺流程;
3.配套设备:远程故障自动报警系统;
4.出水水质标准: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5.中标企业须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提供污水管网、φ1000砖砌窨井、φ3500砖砌格栅井、水位调节井设计及施工技术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相关证明资料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如果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时,应携带上述证件的公证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台县曙光东路环保大楼1层(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议室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石台县大演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查劲松
电话:18905666334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石台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石台县曙光东路号环保大楼一层
电话:0566-3295588
传真:0566-6029781
电子邮箱:stzbcg@126.com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