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九龙工业园凤凰三路12号
项目概况:改扩建前项目占地面积20336m2,建筑面积为10908.8m2,年产2万吨表面活性剂产品,其中个人清洁用品1.2万吨,家居洗涤用品0.8万吨;为提升产品附加值,企业延伸了上游生产链,因此在淘汰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自行生产原外购表面活性剂原料;并扩建一栋甲类仓库,一栋丙类仓库,扩增生产设备一批。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投资为12000万元,年产5万吨甜菜碱系列、氧化胺系列、烷醇酰胺系列、琥珀酸盐系列等多种洗涤日化原料;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占地面积20336m2,建筑面积为15763m2;员工人数为70人,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每班工作8小时,采用3班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花语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虞工
电话:020-87471618
三、拟采用环保措施
(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扩建后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改扩建完成后,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7-2010)四者之中的较严者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废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经21m高排放筒排放。
备用发电机尾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
油烟废气经原有的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内置烟道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3)噪声
改扩建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措施治理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改扩建完成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交由垃圾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防止地下水受污染的措施
项目场地生产车间和固废临时堆放场将采取严格的基础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
(6)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主要为原料的泄漏,同时还有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水处理不达标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建设单位设置专门的原料储存场所并设置围堰防止废液下渗及外流,项目设置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异常时储存生产废水,防止不达标排放,设置消防水池,收集火灾时的消防废水,同时建设单位还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做到当发生生产事故时尽可能的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风险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