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沿郴江河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3】1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招标人为: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沿郴江河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郴州市
2.3规 模: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6000万元
2.4工期要求: 6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包括厂区的清表回填、厂区的管道施工、厂区的检查井、厂区的流量计井、厂区围墙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 号 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捌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从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具体会议室见大屏幕。
6.2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郴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体育西路 2号
联 系 人: 雷先生
电话 /传真: 0735-23632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 123号
联 系 人:王厂生 林丹
电 话: 0731-84553843
传 真: 0731-8455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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