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工程已由永发改环资【2014】31号文批准建设,永发改许准字【2014】18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水质净化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
2.3 规 模: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总投资约6247.91万元
2.4 工期要求:7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工程的建筑、安装、主要设备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单位及以上从业人员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疑问以电子版的方式发到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答疑专区或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407352014@qq.com),过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 9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东逸云路1号)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水质净化中心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3627468743 0746-66671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华翼府15A楼15A24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31-85824318 13707483540 15973178591
传 真:0731-858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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