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项目建设背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项目建设内容:
a.建筑面积及包含内容:庆云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常家检察室1座1F办公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960平方米;
b.人防需求:无;
c.建筑结构及材料:框架结构;
d.电梯、楼梯:楼梯;
e.绿化情况:有绿化;
f.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g.空调、供暖:中央空调;
h.公用设施:中控、泵房、配电室、消防;
3.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政府205国道北侧;
4.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更好的服务当地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