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一、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大尖山实战训练基地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增城市与从化市相交的大尖山山脉,位于白水寨自然保护区的西侧(距离广州市区100 公里)。
1.2.3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 39950 平方米
1.2.4资金来源: 市政府投资 。
1.2.5 投资总额:人民币 1576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493.05 万元;
1.2.6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 修建 性详细规划、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节能、给排水、配电照明、规划用地内市政综合管网、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动力、智能化、外环境绿化及道路等。
1.2.7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5 年 1 月,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三、 前期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
四、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②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工程勘察业务或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有效期以网上公布的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五、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4 年 11 月 4 日的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 13 : 30 ~ 16 : 00 (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2 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一式一份。
1.5.1.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
1.5.1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1 .6 投标人代表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 咨询 电话 95105813 、 020-28866079 ),以 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
六、 现场考察
七、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317.72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20 % , 方案设计费中的人民币 30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 , 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6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和第 3 名的投标人 4.5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4 至 8 名的投标人 3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8 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0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下浮率为 20 %。
1.7.3 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按照财政评审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 )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 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并下浮20% 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5 修建性详细规划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行业指导价)》( 2004年 1 月 1 日 起实行)及国家相关的收费标准(按“一般地区”)进行报价。
1.7.6 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 8 名的单位(不足 8 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主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将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
八、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7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九、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 13826058635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99 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 7 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510663
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 99 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 7 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13826058635
1.10.4 传真号码: 020-87580675
1.10.5 电子邮箱: bigleng@163.com
十一、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07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123 号第四层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61078085
1.11.4 传真号码: 020-61309989
1.11.5 电子 邮 箱 : hongmaozb@163.com
十二、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十三、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209 、 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招标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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