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益阳市朝阳西路口垃圾站厕合一工程 已由 益赫发改招核 [2014]3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益阳市赫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益阳市朝阳西路口垃圾站厕合一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益阳市花乡路路口。
2.3 规 模:建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房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220平方米。总投资约: 73.34万元。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 2000年国务院 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0]136号文件 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 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 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 11月 14日 9 时 00 分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 14 年 10 月 27 日 ~ 20 14 年 10 月 31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 8: 30分 -12: 00分,下午 14: 30-17: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 。
6.2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投标人须书面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 11月 14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市赫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赫山区龙洲路益秀园南区第 4幢 1单元 1605室
联 系 人: 刘文妮
电 话: 0737-2661738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