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1.项目建设背景:随着城乡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的需求日益提高,故建设新昌县多媒体传播中心来满足人们的需求;
2.项目建设内容:
a.建筑面积及包含内容: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不超过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13800平方米,檐口高度不超过55米,设计包括广电商业用房、演播大厅、小型综合演播室、录音棚、新闻专题演播室、电视播出机房、非编制作室、非编中心机房、地下停车场及人防配套设施等;
b.人防需求:配套建设车位;
c.建筑结构及材料:框架结构;
d.电梯、楼梯:配套建设楼梯;
e.绿化情况:根据设计情况确定;
f.装修情况:根据设计情况确定;
g.空调、供暖:供暖;
h.公用设施:消防;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演溪路与七星路交叉口西北侧;
4.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当地人的生活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