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河南清丰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需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
A包:回转式格栅除污机(两台);B包:二氧化氯发生器(两套)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包: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B包: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采购项目的生产商,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 ISO9001国际标准认证证书。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站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发售信息规定时间内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提交标书订购清单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五、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1月9日下午18:00
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开标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负一楼06会议室。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真:0393-721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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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