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丰县东坪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东坪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丰县东坪乡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432775.85元
2.3 计划工期:约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15年3月15日。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资格。
(7)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8)具有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有效交易登记证或备案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4号起至2014年11月23号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抚州市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前请先在网上支付205元平台维护费,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招标文件费600元/标段(含平台费)剩余费用开标现场收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11月24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若未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3本项目施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标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七、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5本次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7.6施工标各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施工招标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招标控制价金额大的标段),现场按照标段顺序开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的中标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7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标为建造师、监理标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8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号)随机抽取。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7.9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10本次施工招标每标段各抽取一次K值。
7.11施工及施工监理各投标人需具有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有效交易证或备案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东坪乡农村安全引水工程项目部
地址: 南丰县东坪乡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9794174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丰和大道1368号红谷滩现代城A座三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7007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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