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内容: a.建筑面积及包含内容:总用地面积约12180平方米(折合约18.3亩),规划设计须符合设计条件书(海建连(2015)031号)规定,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少于30%;设计建设时分为12个班民办公益性幼儿园(含1个早教中心)和9个班民办非公益性幼儿园分开设计、同步建设。12个班民办公益性幼儿园(含1个早教中心)用地面积不少于6867平方米(折合约10.3亩),9个班民办非公益性幼儿园用地面积约5313平方米(折合约8亩)。12个班民办公益性幼儿园和9个班民办非公益性幼儿园办园硬件建设标准均达到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建设标准,办园时按二所幼儿园独立申报、独立核算、分开办学。民办公益性幼儿园应同步或先于民办非公益性幼儿园建成开园; b.人防需求:无; c.建筑结构及材料:框架结构; d.电梯、楼梯:楼梯; e.绿化情况:道路景观绿化; f.装修情况:装饰装修; g.空调、供暖:空调; h.公用设施:泵房、配电室、消防;
2.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