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对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四通道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品目:四通道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及配件
采购预算:25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四通道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及配件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人民币 25万元;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用户单位内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如不是所投四通道大气颗粒物采样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则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14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14时30分
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 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5日14时30分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 室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0-6279 1619
传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邮编:510030
采购人: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2836 8603
联系地址:广州市内
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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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