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汝城县东江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改 [2014]188号批准建设,汝发招核[2014]135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汝城县人民政府,招标人执行单位为汝城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汝城县东江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内容
1、建设地点:汝城县文明镇、井坡乡、田庄乡、岭秀乡、暖水镇、马桥镇
2、标段划分及投资额: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文明镇段,投资额约1752万元;二标段:井坡乡段,投资额约928万元;三标段:田庄乡段,投资额约693万元;四标段:岭秀乡段,投资额约756万元;五标段:暖水镇段,投资额约540万元;六标段:马桥镇段,投资额约1296万元)
3、招标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水井井口改造,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水源防护栏、界标、警示牌、宣传教育牌等;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池净化系统、人工湿地系统、氧化塘及管道安装等;
3)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沼气池、沼液池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户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注册资金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5、省外企业报名时依据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凭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须在湖南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为准);
6、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1、本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12 :00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项规定。
六、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到汝城县环保局了解项目情况,并携带以下证件: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注明所投标段),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标段)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④资质证书,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⑥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⑦类似工程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汝城县环保局进行报名。
2、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公司企业法人代表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报名。
3、一个投标人允许参加多个标段的报名、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已被评为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不得再参与下面标段的投标)。
4、报名地点:汝城县环境保护局。
5、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 2014年1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 :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同时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35-826838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人民政府
地址:汝城县行政中心
招标人执行单位:汝城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汝城县滨河西路郴州分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1387559383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院内
联系人:肖慧娟、朱靖宇、凌敏
电话/传真:0735-218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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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