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初步设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标人。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二、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内容如下: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道路14条全长 12482米 ,其中主干路9条,次干路5条,铺设HDPE污水管线(DN500) 12482米 ,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49座;铺设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DN600―DN800) 12482米 ,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84座;种植行道树4992株,安装LED路灯及配套灯杆714套,杆高 10米 ;铺设供电线路 12482米 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及相关设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建设地点:本溪县县城境内。
3、设计周期: 2014年12月20日 至 2015年01月20日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
四、开标地点
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政府路145号老法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开标前3天提交至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含5年)以上从事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或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2014年11月18日 至 2014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按《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
2014年11月19日 至 2014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按《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的相关规定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人:谢登峰
电 话:024―4682755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刘虹
电 话:024-23388267
传 真:024-23388267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06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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