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大红门二期道路排水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兴城市大红门二期道路排水工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大红门
2.2招标内容:道路排水工程
2.3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2014年12月15日开工至2015年05月30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购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项目经理IC卡报名。同时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驻本工程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及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
(6)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7)投标报名时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7)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确认单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花苑9#)处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09日 09时30分,地点为兴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4楼)。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城市河东路
联 系 人:李春阳
电 话:0429—5815007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151242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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