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环境预警系统建设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省环境预警系统建设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项目。含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综合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66635021,66635094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1)中科院大气所的多数值模式预报系统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材料原件。
2)1年的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版本、相关功能模块(集合预报、区域污染来源解析及去向追踪模块等)等的升级与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高性能数据计算处理系统需提供中科院大气所软件NAQPMS的业务化应用测试证明函原件。
4)高性能数据计算处理系统需提供5年全系统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高性能数据计算机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一楼大厅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8:30至9:0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楼开标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玉芳
电话:0311-8925332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东行500米路北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楼(原河北航空大厦)
邮编:0500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文件制作人:李倩 联系电话:0311-66635082
开标联系人:王诗云 联系电话:0311-66635035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66635021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0311-66635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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