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利津县瑞辰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利津县盐窝镇工业园,成立于2005年12月,占地33300平方米。主要从事沥青、石脑油、蜡油、渣油、的生产加工和贸易流通等业务。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较早,当时未执行环评制度,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投资3800万元,占地面积33300m2,建设一条12万吨/年的减粘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石脑油38000t、蜡油21000t、沥青20000t、渣油40000t。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设置400万大卡加热炉1台,使用产品渣油作为燃料,同时焚烧处理工艺装置产生尾气,产生燃烧烟气直接经30 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2.0t/h燃煤锅炉1台,燃煤量为1200t/a,产生烟气,经旋风除尘器+碱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经30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工艺产生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根据现场勘查,拟建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有锅炉废水、循环废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锅炉水排水和循环水排水用于煤场降尘,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追肥。
3、固废
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罐底定期清理和设备检修时清理出的废渣、锅炉灰渣、新增人员的生活垃圾。其中,罐底定期清理和设备检修时清理出的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存放于厂区现有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新增锅炉灰渣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新增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现有危废库设计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贮存。一般固废堆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公司已与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可确保新增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新增设备机械噪声,其噪声级大致在75~90dB(A)之间。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厂房内。将主要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可以使噪声降至最低。在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本项目投产后噪声贡献值叠加现有工程背景值后的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利津县瑞辰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经理
电话:15965451903
邮箱:ruichenhuagong@163.com
四、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70号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63号吴中国家科技创业园2楼
联系人:江工
邮箱:jsg777@163.com
联系电话:0512-68361805
传真:0512-68361607
邮编:21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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