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清洁办委托,对宜丰清洁办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名称
江西省宜丰县清洁办垃圾转运车第二次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二、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采购货物:垃圾转运车 6辆
采购预算(万元):150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 具备生产、安装调试环卫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家或营业执照具备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环卫设备生产厂家应具备环卫车辆销售资格,代理商应同时具备环卫设备和环卫车辆销售资格 。
(5)本次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A: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B: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 同时携带纸质标书及 CA 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 密)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 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投标人必须于2014年12月15日下午 16 :00 (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用:300 元,现金缴纳或汇入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 47 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七、时间及地点要求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下午 15 : 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县行政中心内)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丰县新昌中大道 274 号一栋二楼
联系人:熊丽丽
电话:13970512655 13907054788
传真: 0795-6609777
电子函件: jxzh_yf@163.com
开户名:江西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行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南门支行
帐号: 1508221409024806077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丰县清洁办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576535816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