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顺市污水处理三期工程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环资【2014】 6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供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日处理规模 5 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总投资 6969 万元,其中土建施工约 2300 万元。
2.2工 期:180天(日历天)。
2.3项目地点:安顺市马判桥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土建工程(除设备、材料外)所示全部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 号) 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温馨提示:鉴于金融机构下班时间为 17时,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完成缴费手续,建议投标人妥善安排报名及缴费时间,避免出现因手续不完善而不能报名的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在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 号) (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9 日 12 时 00 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 15 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7.1、报名时须还提交的资料: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证、注册证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2、报名时提供的委托书须按我中心模板填写(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否则我中心不予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相关事宜,请点击我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
7.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下午16:00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顺市供水总公司
地址:西秀区黄果树大道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外环城东路 227 号久联华厦 13 层
联系人:王苏杰
电话:0851-6747302
传真:0851-678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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