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蓝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洪蓝镇2014年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发改审[2014]34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957.2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57.2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一、标段名称
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溧水区洪蓝镇12个自然村
2、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3、建设内容:施工类;
4、结构类型:其他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工程合同估算价:917.00万元
7、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8、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新建污水管网,长15864米,管径:600mm;污水处理设施12套,总规模280立方米/天。范围是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小型项目管理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企业自2009年11月1日以来(含2009年11月1日)成功完成过类似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需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授权委托人: 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工程招投标过程全面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没有加密锁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办理好加密锁,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招标文件在网上购买后自行下载;
7、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红牌企业公示期间不允许参加投标。
10、凡南京市、区(园区)含国资的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洪蓝镇平安西路86号 招标人邮编:211219
招标人传真:025-57230588
招标人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723000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16座10楼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代理机构传真:025-86552116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6558209转8035
九、备注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71、68505863;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十、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11月27日16时31分到2014年12月4日16时31分为止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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