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冕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冕发改产业[2014]190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冕发改[2014]比选备案19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冕宁县漫水湾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冕宁县漫水湾镇西河新村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冕宁县漫水湾镇西河二组
实施时间: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工程规模:建设总规模为Q=1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
建设资金:部门补助50万,其余县财政自筹。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冕宁县漫水湾镇西河新村污水处理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市政公用类),建造师、四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运营资质(生活污水乙级、工业废水乙级,不包括临时)证件齐全。并实行压证施工制度。2、随机抽取时,比选申请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查验外,还须提供一份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交比选人存档,且现场不接受任何补正材料。3、随机抽取时比选申请人代表必须到场并满足“凉府发[2012]30号”规定。4、采取A种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开户许可证、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或送达比选人(银行缴款凭摘要栏注明交“冕宁县漫水湾镇西河新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4年12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12月11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5)。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冕宁县漫水湾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冕宁县农行漫水湾分理处
账 号:2263530104000053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
合同段:施工1;报价方式:E.固定价;工程发包价:63.84万元;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3.19万元。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4年12月11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冕宁县环保局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冕宁县漫水湾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冕宁县漫水湾镇双拥路79号
邮 编:615608
联 系 人:魏建波
联系电话:0834-6844011
传 真: 0834-6844011
电子邮件(E-mail):xcbaozi@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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