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杏坛镇吉祐村、古朗村、北水村农村分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数量:1项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人资格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是从事环保行业的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须具有以下四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2)环境工程设计证书(废水)丙级或以上;(3)市政设计行业资质(排水工程);(4)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程设计类(给排水、水污染防治)。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未被锁定(企业是否被锁定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和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网的查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打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的企业基本信息。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成员和各自职责,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的调试及运营职责。
注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不得以独立投标人或者再组建其他联合体的形式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相关的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注2:两个或以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同时进行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
注3:如果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则组成该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5日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800元。
五、时间及地点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招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7-2738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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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