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东营鑫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00吨/年溴素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新户乡东营鑫大地化工公司原有溴素厂内(距新户乡政府驻地约8km)。该项目在原有750t/a溴素装置设备基础上新增建设蒸馏塔、吹出塔、吸收塔、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吨溴素的生产能力。全厂职工20人,年工作260天,实行三班三倒运转工作制。
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项目技改运营后主要产生的污染情况为:
废气:项目锅炉烟气经改造的脱硫除尘处理措施后,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吹出塔的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为SO2、Cl2及Br2,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或相应推算标准要求;项目煤堆场现为敞开,有风条件下会产生大量扬尘,本环评要求项目单位在堆煤场周围加设挡风措施,天气干燥时洒水增湿,通过以上措施后以粉尘厂界外能达到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另外本次环评要求对稀酸池和初级酸池进行加盖处理,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提溴后的卤水、锅炉定期排污、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排至盐田晒盐;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然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至厂区化粪池,运至农田堆肥,对周围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高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及隔声后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项目周边无噪声敏感点,噪声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项目散落的硫磺收集后回用;不燃杂质外售处理;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业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
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鑫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剑
联系电话:0546-3605967
邮箱:wj69082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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