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聊城阿华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卫育北路,是一家大型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糊精、医用淀粉、预胶化淀粉、羟丙纤维素等医药辅料。
为满足市场需要,改变现有厂区狭小、设备陈旧落后、已不满足市场和当地规划要求的局面,山东聊城阿华制药有限公司拟实施年产22000吨医药辅料项目,拟建厂址位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11.29万m2,总投资36153.23万元,投产后将具有年产22600吨医药辅料的生产能力,届时现有厂区不再生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锅炉烟气、精馏回收塔不凝尾气、各生产车间含尘废气、无组织废气。锅炉燃用天然气,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浓度和高度能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标准;车间含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各自15米高排气筒排入大气环境,排放浓度及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不凝气主要成分是乙醇、甲苯、非甲烷总烃,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包括来自车间、储罐区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颗粒物、甲苯、氯甲烷和环氧丙烷,以及来自污水处理站的氨和硫化氢,采取遮蔽污水处理单元、及时清运污泥、适当加大车间通风换气量、严格控制日常贮存量、优化进料方式、易挥发原料加压贮存等措施,预计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2010)表1标准和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出水经小湄河排入徒骇河。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除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送厂内锅炉焚烧处理外,其他均为一般废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
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物料泵、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5~95dB(A),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山东聊城阿华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 : 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北路1号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 18606354588
E-mail:18606354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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