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情况简述
工程名称:新疆油田31井区2015年开发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根据石南31井区清水河组2015油藏产能开发建设工程部署意见,石南31井区清水河组在东北试验区新建检查试验井4口(均为直井),改造注水井4口(转注井),原油新增建设产能0.6×104t/a,新增6井式配水橇3座,新建集油支线1.7km,单井注水管线5.4km,注水支线1.7km;在南部扩边区域部署直井14口,其中采油井13口,注水井1口,原油新增建设产能1.95×104t/a,新增计量站2座、配水撬1座;新建采油井口管线9km,新建集油支线1.7km;新建DN50 PN16MPa单井管线0.6km,新建DN80 PN16MPa单井管线1.3km。各站配套工艺管线、阀件及供配电等系统工程设施。
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4297.1万元,地面建设投资2697.1万元,钻井投资1600万元。
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估算,本工程的永久性占地面积为3.54hm2,临时占地面积26.68hm2,工程占地类型均为沙地。本工程开发区域地表植被稀疏,本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开发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钻井期间柴油机、发电机产生的燃烧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SO2、NOx、CO、总烃等。本工程钻井期间共消耗柴油144t,钻井期间共向大气中排放烃类15.1t,NOX40.7t,CO8.9t,SO2 0.45t。钻井期间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将随钻井工程的结束而消失。生产运营期间,单井加热采用电加热,无废气污染物排放,仅在油气集输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烃类挥发。本工程按照原油最大产量2.55×104t计算,烃类挥发量为10.2t/a。根据预测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水环境影响
钻井废水产生量为0.69×104m3。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33.12m3。运营期产生的采出水(产生量为1.34×104m³/a)、井下作业废水(产生量为0.08×104 m³/a)等可能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上述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源
主要为废弃钻井泥浆(产生量为0.46×104m3),钻井岩屑(产生量为2107.62m3)。生产过程中含油污泥(产生量为11.22t/a)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所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声环境影响
开发期钻井、管线敷设和站场建设都会产生一定强度的噪声,特别是钻井过程中的噪声具有连续性,噪声强度大。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场抽油机泵产生的噪声。本工程周围无人群聚居,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98号
邮编: 834000
联系人姓名:薛先生
联系人电话:0990-6889165
电子邮箱:6264486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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