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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湖凹陷玛18-艾湖1井区块百口泉组油藏开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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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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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新疆克拉玛依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19 16:08
浏览次数: 36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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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凹陷玛18-艾湖1井区块百口泉组油藏开发建设工程。
工程概况:
(1)位置:玛湖凹陷西斜坡区玛18-艾湖1井区块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内,东南为玛纳斯湖,距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南偏东约32km。
(2)环境:区域构造位于准噶尔盆地中央坳陷玛湖凹陷西斜坡区。地表大部分为戈壁砾石,植被较少,地势较为平坦,平均地面海拔280m,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全年气温在-36℃~43℃之间,年降水量小于200mm。井区周围为戈壁区,东南部靠近玛纳斯湖区域为盐厂生产区,附近有沙漠简易公路通过,交通条件较为便利,具有良好的地面开发条件。
(3)开发方案:井区共部署开发井383口,其中采油井295口,注水井88口,老井利用11口,钻井进尺144.445×104m,建产能88.5×104t,产能进尺比0.61t/m。
(4)地面工程:新建转油站1座,注水站1座(与转油站合建),增压转气站1座;新建计量站28座,中心值班室4座,恒流配水撬22座(与计量站合建);新增7口水源井,新建3000 m3/d陶瓷膜清水处理装置(含清水加药装置)1套;外部供电新建35kV变电所1座,燃气发电站1座,35kV线路60km;新建通讯光缆30km,新建小型SCADA系统、转油联合站DC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防范系统各1套。
(5)管道工程:新建单井出油管线213.7km,集油支线22.7km,集油干线33.55km,转液管线35km;新建井口注水管线59.22km、注水支线16.67km、注水干线30.3km;新建清水供水管线共20km;新建增压输气管线40km。
(6)道路工程:新建沥青道路18.43km,路面宽6m;新建简易沙石道路19.83km,路面宽4m;新建联合站站区道路0.6km,采用混凝土结构。盐场道路维护20.5km。

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1)大气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柴油机组产生的烟气及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污染物排放为间断性,影响范围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这些影响将会消失;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烃类的无组织挥发、相变炉排放的废气,运行期采用油田内部密闭集输工艺,可减少烃类挥发,相变炉采用处理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本项目燃气锅炉排放的SO2、NOx和烟尘符合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钻井过程产生的钻井废水进入井场防渗泥浆池中自然蒸发,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含油污水依托百口泉采油厂注输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注水水源;新建玛18转油站排水入防渗污水回收池后,定期拉至百口泉采油厂注输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中心值班室清洁排水收集汇入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出水达到排放标准后,进入新建的污水池,可作为绿化用水。井下作业废水严禁直接外排,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百口泉采油厂注输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洗井液处理后进入系统,压裂液进入百口泉采油厂注输联合站新建压裂液返排液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其余部分随含油污泥一并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处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岩屑进行分类处理,分别采用“钻井废弃物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转移集中处理、就地固化填埋,填埋处理设施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可以有效防止对地下水和周边土壤环境的污染。处理后泥浆池上方覆0.6m左右的砂土层,并恢复自然原貌,有利植被的恢复。钻井废弃物所采用的固化填埋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土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回填在管廊上,并实施压实平整水土保持措施。运行期产生的落地油100%回收处理;含油污泥由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4)噪声
钻机、发电机以及各种机械设备运转会产生噪声影响,项目采取有效的防噪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相应环境标准要求。
(5)水土保持
本项目区域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风力侵蚀。在地面工程建设过程中,荒漠地区临时占地面积为7.7781km2,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38898t/a。建设单位在通过采取避让敏感地段、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加强对周围植被的保护以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后,可将水土流失的程度降低到最小限度。
(6)环境风险
通过分析,本建设项目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最大可信事故为集输管线油品泄漏及火灾爆炸。影响范围内的植被、土壤、大气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需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恢复。当发生泄漏、火灾或爆炸时,在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致死事故,仅会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短期污染影响,所以只要建设单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即可减少事故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联 系 人:薛伟
联系电话:0990-6889165

详情请致电第一环保网客服,我们会为您提供最有价值的招投标信息
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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