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城市园林卫生管理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0809-1441DHG1BC38/01
项目名称:压缩式垃圾车
项目类别:货物类
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交货期、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招标项目内容:压缩式垃圾车一台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钥匙项目)
2、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等。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14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五、招标文件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城市园林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758-26258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小姐、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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