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垃圾焚烧站及挡土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垃圾焚烧站及挡土墙工程
项目编号:CJZB2014-23123G
2.2 建设地点:临桂县宛田乡、黄沙乡
2.3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4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5日 至2014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购买。
4.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安全考核A证、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证件: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件: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身份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件:岗位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能反映2014年1月至6月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页或2014年1月至6月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
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日期之后开具的方为有效)。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材料齐备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桂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临桂县
邮 编:541199
联系人:文涛
电 话:1587701188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39号三楼
邮 编:541001
联系人:莫凡、黄逸
电 话:0773-2133073
传 真:0773-2896986
开户名称: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桂林分行桂湖支行
账 号:210320020930000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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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信息统一服务热线:0535-2100925/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