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情况简述
西安(蓝田)食品产业园位于蓝田县洩湖镇,园区规划范围北起101省道,南至福银高速绿化带,西至漫道村,东至薛家河村,规划范围面积2555.4亩(1.70km2)。规划建设形成五大特色区块:调味食品加工区、果蔬加工区、粮油加工区、农特产品加工区及金融、信息、商贸物流综合区。规划一期2013—2015年,二期2015—2016年,三期2016—2017年,四期2017—2018年。
(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利用蓝田工业园拟建的集中供热站,严格禁止入区企业建设各类燃煤小锅炉。园区引进项目必须针对废气种类有针对性地设置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使工艺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应首先满足本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园区污水依托拟建的蓝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应满足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设计负荷要求。环评建议园区采取各种途径对污水进行回用,使园区中水回用率不低于15%。
(3)噪声防治措施
对引进企业进行严格的环保管理,要求引进的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合理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做好噪声防治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
(4)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固体废弃物中一般固体废物将采取资源化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园区内的固体废弃物能得到有效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在建设中使原生植被遭到破坏,生态类型发生转变。因此,园区建成后应配置足够的绿化面积,并合理布局绿化用地。
(6)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园区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拆迁安置规划,确保拆迁安置工作到位。
(7)其他措施
引进企业应从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易回收处理、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有利于环保的材料、技术、工艺。引进的企业要确保满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要求。
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对于涉及风险物质的企业要进行风险评价,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的要求。同时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组织定期演练。
(三)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陕西润和食品产业园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9-8288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