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大冶市厚信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和配套尾砂干排工程,位于大冶市金湖街办优先村,选厂选铁矿石量为10万吨/年。是在大冶市厚信矿业有限公司原有已经停产的选厂和湿法排尾矿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将对现有选厂进行改造升级,将现有尾矿湿法排放改为干排,同时将干排后的尾矿外售用于制砖,实现尾矿砂的综合利用。
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1.1环境空气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粉尘,污染源是矿石破碎粉尘和矿石堆场的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根据估算结果,在所有气象条件下粉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105mg/m3(占标率1.17%)出现距离为160m,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场界外的影响是粉尘浓度相对轻度增加,但均达标。对下风向周边村庄居民影响较小,根据预测结果,叠加浓度值均小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二级小时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同时在最不利情况干燥时矿石堆场扬尘的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的综合结果是50m;破碎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大气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的综合结果是50m;即以矿石堆场边界和厂房车间边界为起点50m范围。在此范围内现状环境没有居户,此范围内不得规划为居住区。
1. 2水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选矿的尾砂压滤脱出的污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收集于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于选厂生产,选厂需补充新水8.76-42.5m3/d,因此本项目污水0外排,只要做好回用水管理保证生产废水正常回用,则项目生产废水对区域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项目10人生活污水量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也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1.3噪声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距离敏感目标村庄在235米以上,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厂区内的所有噪声源在采取本报告推荐的隔声、消声、吸声和减震等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投产后各点位昼、夜间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标准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于0.5dB(A)。
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为1.5 t∕a,尾矿约2.38万t∕a(干重)。尾矿脱水临时干堆后全部汽车外售用于制砖,不外排,尾矿脱水产生的澄清水全部回用于选矿厂,也不外排,因此尾矿干堆场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由于尾矿浓度为8%,尾矿自身即可有效避免干旱季节沉积滩上扬尘的产生和排放,同时在边坡用植被加以保护,对干滩和边坡定期喷水后,尾矿堆场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村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1. 5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尾矿废水均不外排,建设单位对尾矿堆场区、沉淀池做必要防渗处理的同时应在尾矿堆场区上、下游建设观测井以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控。本项目在采取环评要求的防治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将很小。
1.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单位选矿厂各工程及运输道路两侧采取相应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措施后,不会对土壤环境、农业、植物生态等产生明显影响。对自然景观及地质结构影响不大。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671409333
通讯地址:大冶市金湖优先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