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油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环资〔2014〕3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企业自筹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环资(2014)3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40606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油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
2.2建设地点:江油市彰明镇长庚村五组
2.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建设工期:48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江油市彰明镇长庚村五组
2.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及管道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计划建设工期:48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招标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招标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实施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段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2月 31 日至 2015 年 1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
(4)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监理标段: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
(4)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
(4)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监理标段: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
(4)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盖有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油鸿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油市中坝镇涪江路中段657号
联系人:巩先生
电话: 0816-3368737
传真: 0816-33637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青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祥街59号蓝色港湾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28-87626928
传 真:028-87626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