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德惠市人民医院水处理设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
德惠市人民医院水处理设备;
2、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额:28.9 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供货期及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到货;德惠市人民医院指定安装地点;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叁个月后付合同金额40%,陆个月后再付合同金额50%,剩余合同款10%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叁年付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等有效证件。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5项资料需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本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在国内的用户清单和联系方式。
(7)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月7 日至2015年1月1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五千元整;
7、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4)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被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和无犯罪证明(由德惠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报名。
8、开投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 3 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交通宾馆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开始时间:2015年2月3日9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交通宾馆4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惠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8楼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431-81805622/15843105066
传真:0431-818056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