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80万吨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十三师淖毛湖产业集聚园区内。项目厂址所在坐标为:东经95°02'08",北纬43°44'11"。
(5)工程总投资:4.9亿元。由建设单位自筹60%,申请银行贷款40%。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为46421万元人民币,营运流动资金投资为2579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环保投资5930万元,占总投资的12.1%。
(6)占地面积和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90000m2,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平面布置及道路组织本着物流、人流分离,便于生产组织、调度和管理的原则,结合地形等自身条件,并将办公及生活区、生产区分开布置,并用道路、绿化带隔开,形成相对集中的独立区域。
(7)职工定员及构成:职工定员238人,员工均在项目内食宿。
(8)作业制度:本项目年工作天数为365天,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制,每班工作八小时,管理人员实行白班制。
(9)预计投产日期:项目预计2015年9月投产运行。
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2.1废水分为三类,即生产废水、生产净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一般含有COD、BOD5、氨氮、悬浮物等污染物,其主要来源于厂内的厕所、卫生间、浴室、食堂等生活设施。
生产净废水主要来源于各循环水系统的溢流排水及加热蒸汽冷凝水等,其水质除水温略有升高外尚含有少量的悬浮物。
生产废水是接触粉尘废水,主要来自熄焦塔提制煤冷却时的废水,含有较高浓度的固体悬浮物,经沉淀池沉淀后再作为熄焦水回用,不外排。
出水水质指标要求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4.1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中的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并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十三师淖毛湖产业集聚园区内
联系人:贝小贝
联系电话:18299923839
四、项目进展阶段
该项目处于二次环评阶段,后期需要确定污水处理方面的设备,有意者可与其联系,进一步洽谈合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