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托克逊县瑞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托克逊县苏贝什金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托克逊县瑞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2527.07万元
地理位置:位于托克逊县城南西195°方位,直距33km处,行政区划隶属新疆托克逊县管辖,矿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8°36′25″,北纬42°30′45″。
工程规模:采矿能力150t/d(3.0万t/a),年开采天数200天。
工艺方案:井下开采,采用浅孔留矿采矿法。
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颗粒状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或停止施工,减轻大气污染;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集中处理;施工结束后尽量恢复植被,维护或重建区域植被及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工程。
2、运营期
(1)废气治理
从本项目整个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采矿区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采矿过程产生的粉尘、废石堆场扬尘污染和井下凿岩、爆破产生的废气以及燃煤锅炉废气。对这些产生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矿井通风
目前世界各国对矿山开采过程中废气的防治措施基本相同,主要采用密闭抽尘、净化、通风、湿式作业和提高设备的防尘防毒效率等措施。在抑尘方面,井下防尘采取以风、水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以降低空气总粉尘浓度,防止粉尘危害。
2)防尘措施
①综合防尘措施:包括: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密闭尘源、个体防护、技术革新、科学管理、宣传教育、定期检查。
②凿岩防尘措施:主要是采用湿式凿岩、加通风排尘及个体防护。
③严格实行班末定时爆破制度,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减少爆破次数和炸药使用量。
④爆破防尘措施:常用的爆破防尘措施除加强井下通风外,还须采取喷雾降尘、水幕降尘、水封爆破等,喷雾洒水是降低爆破、装岩及其他工序产生粉尘和防尘落尘飞扬的重要措施。
3)装矿岩防尘措施
矿石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装车过程中矿石扬尘可采用洒水的方法、降低落差、硬化路面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应在各个干料落料点设置喷雾或洒水装置,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装载要加盖蓬布,以防沿途矿石洒落。
4)燃煤锅炉
采用低硫、低灰分的兰炭为燃料,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
(2)废水
1)矿井涌水
本项目矿井涌水可做为采矿、道路降尘等用水水源,用水主要是矿井湿式作业、作业面降尘、道路降尘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经沉淀处理后的矿井涌水能满足用水水质要求。
2)生活污水
项目集中排放的生活污水设计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物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它的工艺流程是:污水--厌氧水解池--厌氧过滤池--氧化沟--出水,设备结构紧凑、占地少,全部设置于地下,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较小,属于可接受范围内。严禁生活污水在厂区随意泼洒,污染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3)固废
1)废矿石处理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中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C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部分废石不运出地面,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部分废石用来修筑路基及填平工业场地等。
2)生活垃圾
本环评要求对矿区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统一收集堆放,由于项目区距离托克逊县城较远,给垃圾外运造成一定难度,成本较高,本环评建议在项目生活区附近选址对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选址需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垃圾不得任意丢弃,影响矿区的环境。
3)锅炉灰渣
锅炉灰渣排放量小,为一般固体废物,可用于矿区道路修整,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爆破噪声、采矿机械噪声以及矿井通风、矿石运输产生的噪声,因此,在设计中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托克逊县瑞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吴建平
联系电话:0995-621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