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FJYD2014-0116-1
2.招标项目:自压缩式垃圾收集箱及平头摆臂式垃圾设备采购
招标货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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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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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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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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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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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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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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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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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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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压缩式垃圾收集箱及平头摆臂式垃圾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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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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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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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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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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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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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标准: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 投标授权代表随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5.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显示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便现场验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01月15日至2015年02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含邮寄费)。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02月05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7. 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02月05日09:00(北京时间)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8.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9. 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02月0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款到账户为准。
1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11.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三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98—85958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梅岭新村51幢102室(三明市实验小学大门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小吴、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8-8221299 13328900615
传真: 0598-8221299
邮箱:952507211@qq.com
邮编: 365000
公司账号:
开 户 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
账 号:414358382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