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北镇市污水管网完善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锦发改发 [2014]484号,项目业主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污水管道总长度约 8.63千米。
2.2建设地点:北镇市广宁新区。
2.3计划工期: 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北镇市污水管网完善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符合规定的 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1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 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5年 1月 13日 至 2015年 1月 17日 ,每天 8: 30时至 16 :00时。
4.2招标文件 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2万元人民币(电汇或转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2月2日 09时 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5年 2月 2日 09时 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镇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镇市建设大厦 4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6-689826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伟静
电 话: 0416-3727777
传 真: 0416-3895678
邮 箱: lnkllnkl@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