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贺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贺州市莲塘新燕村九牛寨)。
2、建设规模:贺州市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园原已具备医疗废弃物处置及渗滤液处理功能。在此基础上,增加如下处理内容:处理规模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附属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50t/d,渗滤液处理规模300 t/d(对原有300t/d渗滤液处理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此外园区内焚烧系统还将处理填埋场非正规治理过程中产生的陈腐垃圾以及城市产生的建筑垃圾。
3、现状介绍
(1) 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正在使用填埋一区,容量37万立方米,使用年限8年。2008年开始试运行,按目前垃圾量,尚能使用2-3年;填埋二区(未建)占地200亩,容量192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9年。
(2) 渗滤液处理站,已建成(但由于建成后国家对渗滤液排放标准进行了新的提标规定,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08排放标准)。该处理站2008年试运行,日处理300吨,现暂时采用二级标准进行排放(处理)。
(3)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建成。规模:日处理医疗垃圾3吨;处理工艺:高温蒸煮。
(4) 建筑垃圾处置。目前采取临时处置。
4、具体需求
(1) 建设一座日处理规模3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附属设施。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以达到能源的再循环利用。
(2) 建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集中处理中心,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处理中产生的能源/资源进行有效的循环利用。
(3) 通过对渗滤液处理站的技术提升改造,使贺州市垃圾渗滤液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家08标准。
(4)运营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医疗废物进行科学处置,后期结合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置。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一周内,启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对城区医疗废物暂时采用高温蒸煮工艺进行处置。同时启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升改造工作。
(5) 对老填埋场进行垃圾开挖筛分及后续处理,并进行后期生态修复,从而释放土地资源,达到治理后填埋区无次生污染,并有效利用陈腐垃圾中的资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包含在特许经营期限29年内)。
6、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不少于2.7亿元。
二、联系方式
业主: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中路41号
邮政编码:542899
联 系 人:黄小兵
电 话:0774-5277778
传 真:0774-5277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