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彭山县兴隆路与103线交口处西南角,占地在政府统一划拨的33.94亩土地范围内(本项目与“彭山县中医医院新建门诊楼项目”共用33.94亩土地)。本项目建设住院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主要用于住院治疗业务及办公、食堂就餐。本项目建成后,位于彭山县凤鸣镇致民路1号的现有住院病房、治疗室、办公室及食堂全部搬迁至本项目住院楼及附属用房,设置的科室不发生变化,住院开放床位达到编制床位的260张。原有老住院部用房搬迁后由政府处置作办公用房使用,不再进行医疗活动。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住院楼1栋14300m2(-1F/9F),食堂1栋200m2(2F)。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建成,本项目污水能够纳入彭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不得实施门诊楼搬迁工作,本项目不得运营;在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建成,本项目污水纳入彭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后,门诊楼化验室废水先经预处理、其他医疗废水需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一起汇集由室外污水管网排至新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彭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岷江。按照《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的废水处理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污水管网排入排入岷江,可使污水稳定达标,处理措施经济可靠;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山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883300950
四、项目进展阶段
该项目处于二次环评阶段,后期需要采购医疗废水设备,有意者可后期与其联系,进一步商谈合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