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芜湖正昊燃油厂废矿物油再生利用加工项目;
项目单位:芜湖正昊燃油厂;
建设地点:芜湖县花桥镇九十殿村东风组;
项目投资:总投资40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3亩,建设厂房及辅助设施7000平方米,购置先进加工设备,建设废矿物油再生利用加工项目,年再生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年。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过程含油污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根据工艺条件和业主提供的资料:原料处理过程排放的含油污水和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的地面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本项目厂区内设置除盐水系统,除盐水系统制备软水供给锅炉和循环系统使用。含盐废水用于锅炉烟气脱硫用水。锅炉除尘系统排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和SS。项目生活用水包括员工日常生活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②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加热炉、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原料油、润滑油、轻质柴油储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恶臭废气。
锅炉烟气采用麻石水膜处理后排放,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相关标准。加热炉烟气采用湿式除尘脱硫处理后排放,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对储油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经“油烟净化+光解强制净化”装置进行废气处理后,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制要求,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制要求。处理后废气经3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芜湖正昊燃油厂
联系人:段总
联系电话:13093448897
四、项目进展阶段
该项目正处于二次环评阶段,需要污水处理方面的设备,可以发送相关污水处理设备的资料作为参考,请有意向企业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