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生产过程中除散发大量粉尘外,还产生SO2、NOx、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满足环保要求,2009年9月,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对其1台90m2烧结机和1台260m2烧结机配套脱硫装置系统及脱硫系统的保驾运行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项目由我北京利德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承建并运行。脱硫采用我公司的XP-II型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并负责对其脱硫系统运行三年,主要包括脱硫剂的采购和使用、脱硫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脱硫系统的维保及保证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脱硫系统建成后,鄂州环保局对脱硫系统出口的烟尘、SO2浓度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经脱硫后,烟尘与SO2排放浓度分别为34mg/Nm3、55mg/Nm3,达到并优于环保标准要求。系统运行至今,在线监测结果显示,脱硫系统可连续、稳定地运行,满足烟尘排放浓度≤50mg/Nm3 、SO2排放浓度≤100mg/Nm3的要求,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甚至优于设计指标,无结垢、堵塞问题,且我公司在运营管理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无重大运营责任事故,得到了用户的肯定和好评。
2012年,鄂钢260m2烧结机头烟气脱硫工程被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为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今后,我公司也将继续秉承“传承工业之文明,还人类以清新自然”的理念,开拓进取,不断开发烟气净化的新技术、新产品,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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