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5日,香港)新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新宇环保」或「公司」,股份编号:436.HK)宣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回顾期」),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8,358万港元,同比增加34.9%;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为2.78港仙,同比增加32.4%。董事会决议宣派末期股息每股0.65港仙。
回顾期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录得总收益约3亿8,242万港元, 同比增加20.0%。其中环保废物综合处理及处置服务之收益约2亿7,867万港元, 同比增加27.3%,税前利润率约为48.5%,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提供工业污水及污泥处置及相关设施配套服务之收益约1亿375万港元,同比增加4.1%,税前利润率约为16.3%。
2017年全年,集团合共处理52,383公吨工业危险废物、7,234公吨受管制医疗废物,同比分别增长49.7%和12.6%。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团获许可处置工业及医疗废物123,260公吨/年,同比大增73.1%,其中包括于去年9月投入试生产的盐城新宇辉丰33,000吨/年新增产能及去年12月底投入试生产的宿迁宇新40,000吨/年新增产能;在建的危废焚烧设施总处置能力为33,000吨/年。盐城新宇辉丰及宿迁宇新的新增产能将会在本年度为集团提供全年利润。
去年总收益增加,主要由于新设施投入运作后,收集以作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处置之工业及医疗危险废物总量增加。
回顾期内,集团积极扩充处置能力,推动业务的持续发展,包括收购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南京天宇」)30%权益;在中国广西成立一间合营公司,筹建从事危险废物处置设备。该等项目让集团的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及客户网络延伸至南京及全国,进一步拓展集团于江苏省乃至全国的环保经营业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