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发布后,按生态环境部《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39号)要求,结合长治市全市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的各部门制定本行动计划。
提纲如下:
一、总体思路
二、工作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和布局优化 (二)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水平(三)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四)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 (五)综合管控面源污染 (六)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七)积极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严格执法监管(三)严格落实总量和标准“双控”制度(四)推进精准治污(五)强化资金支持(六)加强调度督办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坚持“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结构调整,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完成国家、省下达长治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各县区目标和任务清单、市直各部门任务清单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另行分解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和布局优化
1.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量要与淘汰已建成焦炉产能量挂钩,实施减量置换。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钢铁、焦化企业的整合力度。
2.加快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19年,推进实施主城区及周边区域重污染企业以及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转型发展或退城入园。
3.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钢铁、焦化、水泥等去产能任务,加大焦化行业产能压减力度,启动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且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机焦炉淘汰工作。
4.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施动态清零,分类整治。
5.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完善地方保护臭氧层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二)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水平
6.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按国家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凡未按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按无证排污责令停产;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依法处罚。
7.推动钢铁行业深度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力争率先完成钢铁行业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并推进运输方式调整。
8.全面完成焦化行业深度治理。2019年10月1日起,焦化企业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逾期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停产整治。推进干法熄焦改造,鼓励焦化企业开展炉体封闭改造。
9.开展有色烟羽治理。2019年完成4家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和5家钢铁企业的有色烟羽和脱白治理,推进其他燃煤电厂、焦化企业有色烟羽和脱白治理。
10.强化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整治。2019年底前,完成380家1358个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大排查力度,确保辖区内工业企业全面治理到位。
11.强化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9家涉VOCs重点企业治理任务,进一步更新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12.推进锅炉深度治理。2019年10月1日前,27台在用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47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稳定低于50mgm3,鼓励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超低氮改造。
13.持续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全面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关规定;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颗粒物、SO2、NOX排放限值按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停产整治。2019年,完成已排查出的334家工业炉窑的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确保辖区内所有工业炉窑全登记,并完成分类治理。
(三)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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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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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管控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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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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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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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严格执法监管。……
(三)严格落实总量和标准“双控”制度。……
(四)推进精准治污。 ……
(五)强化资金支持。……
(六)加强调度督办。 ……




